TIPA智財評論月刊【原電子報】徵稿啟事

TIPA智財評論月刊【原電子報】徵稿啟事

一、 「TIPA智慧財產培訓學院」每月25日發行1次中文智財評論月刊【原電子報】,發行目的在於即時性的傳遞資訊或觀念,以淺顯易懂之方式散布智慧財產資訊給社會大眾。

 

二、 稿件內容:

(一) 以實務需求為導向,稿件側重論理與實務分析兼具,主題:

    1. 國內外智慧財產重要法令、判解。

    2. 其他國內外智慧財產新知訊息或重要議題自行擬定之主題。

(二) 形式:形式不拘,必須確實為本人著作且為初次發表,請勿一稿多投。

(三) 字數:每篇2,000~5,000 字為宜,請以中文撰稿。

(四) 文稿如有引述其他著作者,請務必註明其出處,並提供註釋;請參考《臺大法學論叢》(新修)格式範本 https://reurl.cc/gDQ6LR

(五) 本智財評論月刊【原電子報】將以作者真實姓名發表,並請提供作者簡介,例如學歷、經歷及現職等基本資料。

 

三、 稿酬:經予刊登者,依「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」支付稿費,稿酬每字新台幣 1,2元,每篇文章稿酬上限為新台幣4,800 元(含本文、註釋),相關附件不列入稿酬之計算。

 

四、 審稿及校稿:智慧財產培訓學院保有決定是否刊登之權利。稿件採隨到隨審制,原則上由智慧財產培訓學院聘請編輯委員審稿,編輯委員得提供修稿建議,刊登前請著作人校稿確認。

 

五、 發送對象:大專校院研發技轉育成單位、國內各大事務所、專利師、專利代理人及產業界。

 

六、 發送方式:以 Email 發送,並公布於 TIPA 網站供社會大眾參閱。

 

七、 著作權歸屬:著作權歸屬撰稿人,但智慧財產培訓學院為推廣智慧財產權之目的,得無償、全球、非專屬及不限次數利用該著作;利用方式包括重製、散布、公開傳輸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口述、編輯、改作等著作權法上之規定方式。

 

八、 特別聲明:TIPA 智財評論月刊【原電子報】自 102 年 6 月起,提供讀者下載服務,如不同意將智財評論月刊【原電子報】稿件以 PDF 檔方式供讀者下載留存,請勿投稿,謝謝您。

 

九、 稿件提供方式:請提供word電子檔案,並以電子郵件寄至office@tipa.org.tw

 

十、 有關TIPA智財評論月刊【原電子報】之刊登方式請參考TIPA官網https://www.tipa.org.tw/tc/monthly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