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10:證書效期屆滿後,如何申請換證?

1.換證時間:宜於到期日三個月前申請換證,以有效延續證書資格,超過有效期限則失效,不予以換發。
2.申請換證步驟:
(1)至「相關表件下載」處,下載「證書換發申請表」。
(2)備妥應備文件,以掛號方式郵寄至「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臺大法律學院,「智慧財產培訓學院─能力認證組」,信封上請註明「換證申請」。
(3)送出換證申請文件後,請等候智慧財產培訓學院文件審查後以電子郵件通知繳款。
(4)接獲智慧財產培訓學院繳款通知後,進入IP能力認證網站,自「考生查詢」處登入,點選「換證申請」,再點選「換證繳費」以取得繳費之帳號,該帳號為應考人專屬轉帳帳號,禁止借給其他繳款人使用。
(5)完成換證費用之繳交。
3.申請換證應備文件:
(1)以電腦打字或以正楷書寫填妥「證書換發申請表」(請至IP能力認證網站點選「相關表件下載」)
(2)最近一年內脫帽半身2吋照片(每申請1類證書應檢附2張照片)
(3)符合換證標準之相關證明文件(參與測驗主題相關之訓練課程證明影本、或相關工作經驗累積逾2年以上之在職證明正本)
4.換證費用與繳費:
(1)申請一類證書(含中英文)之一般申請:繳納新臺幣500元。於每月10日前(以郵戳為憑,遇例假日則提前)提出申請者,智慧財產培訓學院確認完成繳費後,於單數月月底(1月、3月、5月、7月、9月、11月)以掛號方式寄送給申請人。
(2)申請一類證書(含中英文)之急件申請:繳納新臺幣1,000元。智慧財產培訓學院於 確認完成繳費後2週內(工作日),以掛號方式寄送給申請人。
5.換證審查:上述證明文件之審查,將以證書有效期間來認定是否符合換證標準。相關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者,不予換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