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12:沒拿到結訓證書能有其他證明參訓的方式嗎?

A可於報名參加的該門課程結束後email至TIPA,告知需核發研習證明單,證明來班時數。

(研習證明單課程結束後當年度皆可以申請,如:113年3月參加商標法規班12小時,請於113年12月31日前告知TIPA需要研習證明單。)